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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认监委发布公告-电动自行车产品由许可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

稿件来源:国家认监委     2018-07-25

近日,国家认监委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(2018年第15号),自2018年8月1日起,各指定认证机构开始受理电动自行车产品CCC认证委托,各省级质监部门(市场监督管理部门)停止受理电动自行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,已经受理的办理终止手续。电动自行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转为CCC认证过渡期为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4月14日,自2019年4月15日起,电动自行车产品未获得CCC认证的,不得出厂、销售、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。